设为首页| 加为收藏| 企业邮局


郑宝华律师

+更多

  • 郑宝华律师详细介绍
  • 律所介绍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电话 18861580077
  • 邮箱 z18861580077@163.com
  • 律所 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
  • 地址 宜兴市荆溪南路38号2楼

律所介绍

+更多

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,座落宜兴市荆溪南路38号2和3楼整层,成立于1995年,办公面积1000平方米,设律师独立办公室、公共办公区、洽谈室、多媒体会议室、模拟法庭等设施,高效、专业的律师团队、市场团队和行政服务团队,是宜兴规模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综合律师事务所,为宜兴提供优质、专业的“一站式”法律服务,致力于打造宜兴有影响、有社会担当的律所...


竞争法 > 

2017年9月工伤鉴定受理通知

点击数:380次 添加时间:2017/8/23 [打印] [关闭]

接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,2017年9月份的鉴定受理时间定于2017年9月5日至9月7日,报名时请把《劳动能力鉴定表》填写完整,并加盖单位公章,准备劳动能力鉴定费200元/人次。同时应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,鉴定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;

2、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;

3、有关病史材料(包括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,X光片、CT片检查报告,医学诊断证明,出院小结或记录等)复印件。

友情提醒:1、黑色水笔或黑色钢笔填写表格。

2、鉴定表需职工本人签字,并注明职工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。鉴定表还需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。

3、鉴定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所公章(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的除外);工伤认定是单位申报的鉴定时单位不肯加盖公章的,职工必须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所进行反映,并让劳动管理所写明联系单位得到的回馈并加盖公章。

4、职工现场鉴定和领取鉴定报告都必须用二代身份证。

5、职工治疗时安装内固定的,必须取出内固定才能申报鉴定。

特此通知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昆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

2017年8月15日


>
Copyright © 2014-2021 宜兴金牌律师网 www.zhengbaohua.cn All Rights Reserved.
苏ICP备17066162号-1 本站关键词: 宜兴律师, 宜兴公司律师, 宜兴公司律师事务所, 宜兴法律顾问, 宜兴企业律师